2008年1月3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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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长抚育孩子要了解未成年人权利
周润健

  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近日与天津师范大学、天津市妇女联合会举办了“贯彻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学校与家庭责任”学术论坛。有关专家忠告说,抚养教育孩子,家长要了解未成年人权利。
  在我国新修订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中,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贯穿其间,在家庭保护中得到了充分体现。可在现实生活中,许多父母对未成年人权利的认识是模糊的。
  在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的调查中,谈到孩子的权利,有的家长说:“小孩子有什么权利呀?还不是得听大人的!”也有的说:“现在的孩子就够难管了,再让他们知道自己有那么多的权利,更得跟大人顶牛了,我们当父母的怎么‘玩得转’呀!”在被调查的500余名未成年人的父母中,表示在决定孩子的事时“经常听取孩子本人意见”的只有37.2%。
  天津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关颖分析认为,事实上,父母为孩子所做的一切,无论是否自觉、是否自愿,无论能否达到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,在客观上都对孩子的生存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,也关系到未成年人的权利能否得到充分行使与维护。为什么许多家长总觉得孩子跟自己“顶牛”,问题的症结之一就是缺乏对孩子权利的尊重,所做的许多自以为对孩子好的事情并没有取得孩子的认同,孩子并不“买账”,所以很难取得好的教育效果。
  南开大学陈钟林教授认为,现今的家庭和学校在教育孩子时,无论是观念意识,还是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,都还存在着儿童权利被侵犯,儿童利益和需要被忽视的情况。学校和家庭在未成年人的成长中,还应扮演更积极的角色,承担更多的责任。